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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審議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31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人力字第1000032421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原名稱:高雄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其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人秘字第0990080489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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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31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人力字第1000032421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原名稱:高雄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法規異動
修正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