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天然災害查報處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7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澎湖縣政府八十九澎府建土字第3789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9點;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觀光類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