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62
人,瀏覽人次:
82383132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辦理縣有報廢動產變賣處理作業考核獎懲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花蓮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10501231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4點,自105年7月2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財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花蓮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10501231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4點,自105年7月20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