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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5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5月11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六府城建字第09600688520號令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1月5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11856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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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2月10日花蓮縣政府九十二府城建字第09200141710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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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4月20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四府城建字第09400525690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原名稱:花蓮縣山坡地開發建築暨加強山坡地雜項 執照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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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5月11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六府城建字第09600688520號令停止 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