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志工隊志願服務獎勵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9月2日花蓮縣政府府消保字第 1050167218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5點,自105年9月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社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