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電子民意信箱處理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花蓮縣政府府行研字第1000150886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花蓮縣政府暨所屬一級機關電 子民意信箱處理作業要點)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行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