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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地價稅、房屋稅不能為送達繳款書處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5月26日花蓮縣政府府稅法字第0980520006號函自即日起停 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稅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 7月 1日花蓮縣政府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溯自88年 7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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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 5月26日花蓮縣政府府稅法字第0980520006號函自即日起停 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