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違章建築部分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7月10日花蓮縣政府府建管字第 1010126243A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4點;並自101年9月1日實施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城鄉發展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