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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視覺障礙者從事理療按摩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0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8月11日內政部臺(八八)內社字第8896432號、行政院衛生署 衛署醫字第8803751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2年3月13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0920060244號、行政院衛生署衛 署醫字第0920202560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條文(原名稱:視覺障礙 者從事理療按摩資格認定及輔導辦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7年3月5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0970026185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 醫字第0970201334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