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395
人,瀏覽人次:
82392363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3月1日教育部臺技(三)字第 0940001287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4年4月22日教育部臺技(三)字第0940044767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16點;並自94年 4月22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工 業區產業合作實施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9年9月28日教育部臺技(三)字第0990154996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教育部臺技(三)字第1010138459C號令修正發布第1 0點、第11點、第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5年12月9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50157574B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