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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採計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0960522152C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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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23687B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主管職業學校學生校外 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審查及學分採計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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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11年10月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24004A號令修正發布 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