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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 明細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財字第1051500070號函訂定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財字第 1051500233函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財字第1101500271號函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 110年9月27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財字第1101500474A號函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 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