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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固體與液體樣品中總汞檢測方法–熱分解汞齊原子吸收光譜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9月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40069278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11點,並自94年12月15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1010064827號公告廢 止,並自101年8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