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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大眾傳播事業赴大陸地區採訪拍片製作節目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2年2月7日行政院新聞局(85)強綜三字第 01658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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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2年7月2日行政院新聞局(82)強綜三字第 1206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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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2年12月6日行政院新聞局(82)強綜三字第23629號令修正發布第 7條、第10條、第15條、第16條條文;並刪除第6條、第1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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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9年10月26日行政院新聞局(89)正綜二字第 16171號公告發布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