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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1月2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五)工程技字第095004258 8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1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6年8月2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09600349260號函 修正發布第34點、第46點;增訂第59點至第63點;原第59點至第61點遞 移為第64點至第66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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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12月26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 09600527890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6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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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7年2月4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 09700056830號函 修正發布第21點至第27點、第36點、第39點、第40點、第5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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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促字第 09700549300號 函修正發布第13點、第14點、第16點、第41點、第55點、第59點、第60 點、第62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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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4年5月15日財政部臺財促字第 10425507250號函發布,自即日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