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87
人,瀏覽人次:
81402817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場地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1)北市民宗字第10130238300 號公告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2)北市民宗字第10231030900 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之附表,並自102年4月18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7)北市民宗字第 1076024249 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至第6點,並自107年11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民宗字第1116022664號令修正發 布第 3點、第5點及第4點附表「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場地收費基 準表」,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