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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中等學校加強教師每日在校至少七小時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64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六十四北市教輝人字第45520號 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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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六北市教人字第0963835460 0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