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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保送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參加國內大學研究班進修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0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3年4月18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三府人三字第1631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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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7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七府人三字第259185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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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81年7月11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一府人三字第81048017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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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84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府人三字第84002994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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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88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人一字第8807432800號函修正 第8點、第9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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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 93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三府訓輔字第09321306600號函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