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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2月10日臺北縣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20033606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9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5年8月23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五北府法規字第 0950576789號令修 正發布第 5條條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 120938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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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1000106529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