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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公共設施災害搶險搶修暨復建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花蓮縣政府府財務字第0980179832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7點,並自98年10月23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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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7月18日花蓮縣政府府建水字第1000125797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