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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執行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2月24日花蓮縣政府府消搶字第 0980217287B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5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2月20日花蓮縣政府府消管字第 1010027856B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 執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