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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門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91年6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6年5月9日金門縣政府(八六)府秘字第08660號令訂定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0年3月8日金門縣政府(九十)府秘字第 9008942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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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0年12月25日金門縣政府(90)府秘字第9050205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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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1年6月20日金門縣政府(91)府秘字第912489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14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福建省金門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 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