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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球乒乓聲擾人 有家卻不敢回 (104.08.31)

中國時報【許瀚分、謝學豐╱台北報導】

    雖然環保署已加嚴噪音管制標準,但長期受到噪音侵擾的民眾質疑,
加嚴分貝數並沒用,因為即使聲音沒超標,但吵雜聲每隔幾分鐘就來一下
,還是讓人受不了,受害者不禁感嘆,「噪音有實法卻無法罰,想耳根清
靜只能自己想辦法」。

    住在大安區一棟住商混合大樓,飽受運動場館噪音之苦的黃先生則歷
經 3年抗戰,才在法庭上獲得首勝,不過他卻笑不出來,因為這一役不但
還沒結束,更重要的是應捍衛他保有寧靜生活的《噪音管制法》竟毫無用
武之地,這才令他氣憤與沮喪。

    黃先生說,民國 100年底他家樓下的桌球館開張後,每天乒乒乓乓的
擊球聲不絕於耳,有時還伴隨球員在殺球時重踩地板的衝擊聲,從此他和
妻兒便有家歸不得,天天出遠門,坐捷運到淡水再走回家,「我兒子考大
學時,還得住飯店」,就為了讓耳根子清靜。

    起初他曾透過管委會向業者反映,雖然業者有在天花板鋪設吸音泡棉
,但仍未見改善,於是向環保單位陳情,但同樣面臨聲音不連續無法量測
,及音量未超過管制標準的命運,甚至轉而求助警察單位,也因沒有 3人
以上反映,無法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走投無路之下,黃先生只好自費請有證照的民間業者到家中量測音量
,於去年11月向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及限制業者產生的音
量大小,今年 6月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為聲響雖未超過法定標準,但足
以重大影響居住安寧,業者判賠3名原告各1萬元撫慰金,但音量管制部分
仍依現行法定標準為主。

    黃先生無奈地表示,《噪音管制法》是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而
定,但實際上對受害民眾並無實質幫助,行政單位考量訂定更嚴謹的室內
噪音標準,否則空有實法卻無法罰,受害者就只能自己吞下去。

    另外,最近經過台北公館捷運站的民眾一定不難發現, 1號出口的大
樓外牆掛著一幅巨大的抗議招牌,黑底白字抗議健身房製造噪音,影響住
戶生活。至今環署已接獲 8次陳情,包含音樂吵雜、打沙包聲響、槓鈴重
擊地板,冷卻水塔的聲音等,但結果不是聲音不具連續性,所以無法測量
,就是測量結果符合管制標準。遭投訴的世界健身房表示,接獲住戶反應
後,已在重量訓練區加厚地墊、調整水塔運作時間。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