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狀例稿查詢結果

少年及家事

49 筆,每頁 20 筆,共 3 頁,目前第 1
第一頁上一頁下一頁最末頁 跳至
1. 聲請調解(請求履行同居)
2. 聲請調解狀(請求離婚及損害賠)
3. 聲請調解狀(離婚事件)
4. 起訴狀(請求履行同居)
5. 起訴狀(請求離婚事件)
6. 確認婚姻無效起訴狀
7. 民事聲請裁定認可大陸地區離婚判決狀
8. 否認婚生子女起訴狀
9. 聲請假處分狀(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
10. 聲請狀(申請臨時探視權)
11. 民事聲請酌定監護人狀
12. 民事聲請酌定監護人狀(會面交往)
13. 聲請裁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酌定會面交往方式狀
14. 酌(改)定會面探視事件附表
15. 民事聲請改定監護人狀
16. 聲請縮短子女會面交往時間狀
17. 民事聲請指定管轄法院事狀
18. 民事聲請狀(聲請裁定認可收養未滿七歲之未成年子女)
19. 民事聲請狀(聲請裁定認可收養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子女)
適用法條:民法第一○七九條第四項 非訟事件法第一三三條
20. 民事聲請狀(聲請裁定准予認可收養已婚之子女)
49 筆,每頁 20 筆,共 3 頁,目前第 1
第一頁上一頁下一頁最末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