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計畫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建軍政策之規劃、建議及執行;主要武器裝備之計畫管理。
  二、戰略計畫、施政計畫之規劃及執行。
  三、研究發展政策之研擬與有關各項工作計畫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編制、人力管理制度之推行及督導。
  五、各級指揮關係權責劃分及任務職掌之釐訂。
  六、主要武器系統裝備研發、生產專案管理與系統工程、構型管理等政
      策之規劃及執行。
  七、主要武器系統裝備測試、評估與戰術戰法之規劃及督導。
  八、武獲專案管理專業推展、主要武器裝備獲得之計畫管理及履約管理
      。
  九、其他有關計畫業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