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捐募運動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條文關聯

  事業使用單位於收到籌募委員會移交之捐款物後,捐款部分應以「捐款
  收入」科目納入該單位年度預算內,按照會計程序處理;實物部分應妥
  為保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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