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拆除合法建物剩餘部分就地整建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規定之書表格式及整建須知,由基隆市政府工務局訂定,並由工
  務局(建築管理課)依式印製免費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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