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審計機關策略規劃之擘劃策進及研議。
二、審計制度、程序、技術方法改進之研議。
三、年度研究報告、創新案件之評審及處理。
四、本部各單位及各審計處室年度施政計畫項目執行情形及相關審計業務
之查核。
五、執行長官交辦或指示事項結果之查核。
六、審計長交辦事項。
〔立法理由〕 一、配合審計人員訓練業務發展,原第六款「國際審計技術交流研討及國
際審計專業文獻譯介之處理」事項,移由審計部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
掌理,爰予刪除。
二、原第七款移列第六款,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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