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建築基地綠化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如下:
  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依當地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應綠化之
      法定空地。
  二、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五章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
      地綜合設計規定應留設之開放空間。
  三、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規定劃定之山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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