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十九條所定,預備軍官之退伍、解除召集、除役、延役等,除
  屆滿規定年限退伍外,其餘依本細則第二章有關條款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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