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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縣婦女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及設立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2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七條
私立婦女福利機構應建立會計制度,年度決算金額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 上者,應由會計師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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