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

條文關聯

依本辦法發給之退休金、撫卹金及撫慰金,均以非資位現職人員比照在職
同薪級人員之薪額百分之七十八之金額為計算基準。
前項在職同薪級人員之薪額,不含職務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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