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館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典藏展示組:陶瓷文物與資料之蒐集、研究、典藏與陶瓷文化相關主
    題展示之研究規劃、設計、執行、維護與管理等事項。
二、教育推廣組:陶瓷文化教育推廣之研究、規劃、設計與執行等事項。
三、行銷企劃組:博物館行銷開發與研究、顧客服務策略、新聞媒體公關
    、社區營造及文化觀光等事項。
四、營運行政組:文書、檔案管理、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修繕
    、館舍管理、票務管理、警衛、法制、研考,綜合業務及不屬於其他
    各組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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