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公路經營業所修建之公路、隧道、橋樑、停車場、服務站發生災害時,
  應儘速搶修通車,並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派員勘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