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器施檢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2年8月12日

條文關聯

  電度表之機械構造應堅固耐用,動作裝置須全部固定於表底,並以表蓋
  蓋妥,表底與表蓋間應加襯墊,以防止塵埃等外物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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