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站掌理國家級風景區左列事項: 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三、環境衛生之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四、公共設施之管理及維修事項。 五、觀光資源之保育及特有生態、地質、景觀與水域資源之維護事項。 六、急難救助事項。 七、其他經管理處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