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所稱㎎/m3為每立方公尺毫克數,指溫度在攝氏二十五度、一大氣
壓條件下,每立方公尺空氣中粒狀或氣狀有害物之毫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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