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

條文關聯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範圍,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
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並依據分析結果,於本計畫中訂定適當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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