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補助及協助拍片取景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

條文關聯

申請經費補助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新聞局提出:
一、製作企劃書。
二、第三條第二項之許可、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其為合資製作者,
    應檢附合資製作同意文件影本。
三、影片劇本。
四、影片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及發行計畫。
五、過去實績說明。
六、對本市城市意象推廣之效益評估及回饋計畫。
七、其他經新聞局指定應檢附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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