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職員之派免,除總經理、協理,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人事、會計
  、政風人員,另有法令規定,主任秘書、總工程師、部經理、室主任、
  專門委員、工程師、廠長等職位,由總經理提報董事會通過任免外,餘
  由總經理任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