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原住民族領導人推舉及工作協助費發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條文關聯

推舉作業應於本局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如無法推舉致該原住民族領導
人缺額時,由本局邀集該族族群代表協商推舉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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