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形資料分類架構說明
本架構以內政部於民國八十七年訂頒之「基本地形圖資料庫地形資料
分類編碼表」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於民國九十六年所訂定之「基本
地形資料分類編碼表及名詞定義」為基礎,考量訂定地形圖資料標準
及實際測繪作業程序,訂定本分類架構。
參酌地形圖製圖傳統及經驗,並考量基本地形圖應涵蓋之地形資料內
容等因素,並能符合訂定地形圖資標準之需求,地形資料分類,共分
為以下十類:
(1)測量控制點
(2)界線
(3)人工構造物
(4)交通系統
(5)水系
(6)公共設施管線
(7)植被覆蓋及農漁畜牧
(8)地貌
(9)地標
(10)圖幅整飾及註記
地形資料分類採樹狀之階層結構建立,由較上階層的粗略主題,持續
分類到較下階層之特定主題資料分類。每一層級的分類都包括獨特的
編碼,藉由組合不同層級的編碼,可唯一辨別特定主題的資料分類。
基本地形圖資料庫為國土資訊系統九大資料庫分組之一,編定為第 9
大類,故所有地形資料分類之編碼均以 9為第一層之編碼。地形資料
分類之第二層稱為中類,其內容引用上述之十類地形分類,以一位代
碼代表,其中第十類分類並非以「10」記錄,而是記錄為「 0」。中
類以下再細分為小類、細類、細目等三個階層。其中除小類為一位代
碼代表外,細類及細目兩個階層皆為二位代碼,即整個代碼的長度為
七碼。其中屬性碼採用由 a排起之英文字母,且針對每一個屬性碼於
「備註」欄位皆詳述該屬性碼適用之分類,因此使用者可配合該分類
並參酌現地之實際狀況而選用屬性碼。
碼位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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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大類 中類 小類 細類 細目 屬性
意義 基本地形 資料庫中 地形編碼依次編碼
圖資料庫 之十類地
代碼 形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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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形資料分類編碼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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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形資料分類架構名詞定義(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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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形資料分類架構UML(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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