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形資料分類架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

所有條文

一、地形資料分類架構說明
    本架構以內政部於民國八十七年訂頒之「基本地形圖資料庫地形資料
    分類編碼表」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於民國九十六年所訂定之「基本
    地形資料分類編碼表及名詞定義」為基礎,考量訂定地形圖資料標準
    及實際測繪作業程序,訂定本分類架構。
    參酌地形圖製圖傳統及經驗,並考量基本地形圖應涵蓋之地形資料內
    容等因素,並能符合訂定地形圖資標準之需求,地形資料分類,共分
    為以下十類:
   (1)測量控制點
   (2)界線
   (3)人工構造物
   (4)交通系統
   (5)水系
   (6)公共設施管線
   (7)植被覆蓋及農漁畜牧
   (8)地貌
   (9)地標
  (10)圖幅整飾及註記
    地形資料分類採樹狀之階層結構建立,由較上階層的粗略主題,持續
    分類到較下階層之特定主題資料分類。每一層級的分類都包括獨特的
    編碼,藉由組合不同層級的編碼,可唯一辨別特定主題的資料分類。
    基本地形圖資料庫為國土資訊系統九大資料庫分組之一,編定為第 9
    大類,故所有地形資料分類之編碼均以 9為第一層之編碼。地形資料
    分類之第二層稱為中類,其內容引用上述之十類地形分類,以一位代
    碼代表,其中第十類分類並非以「10」記錄,而是記錄為「 0」。中
    類以下再細分為小類、細類、細目等三個階層。其中除小類為一位代
    碼代表外,細類及細目兩個階層皆為二位代碼,即整個代碼的長度為
    七碼。其中屬性碼採用由 a排起之英文字母,且針對每一個屬性碼於
    「備註」欄位皆詳述該屬性碼適用之分類,因此使用者可配合該分類
    並參酌現地之實際狀況而選用屬性碼。

    碼位      1         2       3     4     5

             □        □      □    □□  □□

    分類    大類      中類    小類   細類  細目  屬性

    意義  基本地形  資料庫中    地形編碼依次編碼
          圖資料庫  之十類地
          代碼      形編碼

二、地形資料分類編碼表(附件1)

三、地形資料分類架構名詞定義(附件2)

四、地形資料分類架構UML(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