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12月10日

條文關聯

  如果兩國海岸彼此相向或相鄰,兩國中任何一國在彼此沒有相反協議的
  情形下,均無權將其領海伸延至一條其每一點都同測算兩國中每一國領
  海寬度的基線上最近各點距離相等的中間線以外。但如因歷史性所有權
  或其他特殊情況而有必要按照與上述規定不同的方法劃定兩國領海的界
  限,則不適用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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