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應直接或通過主管國際組織進行合作,以促進研究、實施科學研究 方案、並鼓勵交換所取得的關於海洋環境污染的情報和資料。各國應盡 力積極參加區域性和全球性方案,以取得有關鑒定污染的性質和範圍、 面臨污染的情況以及其通過的途徑、危險和補救辦法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