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

條文關聯

檢束,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實施自我反省,非奉權責長官核准,不得外
出營區;其期間為一日以上十日以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