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防杜軍品盜賣侵占獎勵檢舉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2月24日

條文關聯

  為整頓後勤紀律,加強軍品管理,防杜盜賣、侵占或竊取,並獎勵檢舉
  查緝,達成涓滴歸公,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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