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條文關聯

  徵收科掌理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清欠執行等事宜。分設六股,各股之
  職掌如下:
  一、徵收一股:
    (一)分局、稽徵所有關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徵收業
          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二)總局核定營利事業所得稅補、退及免稅案件(含違章案件)之
          造冊、造單。
    (三)分局、稽徵所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
          物及勞務稅責任目標之編配及督導。
    (四)公文之收發及管制。
    (五)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六)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所得稅、營業稅徵收業務之處理。
  二、徵收二股:
    (一)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
          徵收業務之規劃。
    (二)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
          開徵案件(含違章案件)造單、造冊、送單、補單。
    (三)遺產稅、贈與稅之延期、分期、應繼分之處理。
    (四)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
          等更正及行政救濟案件之管制及核定稅額開徵。
    (五)遺產稅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之處理。
    (六)遺產稅及贈與稅擔保案件之處理及同意移轉證明書之核發。
    (七)遺產稅及贈與稅比率代繳案件之處理。
    (八)遺產稅及贈與稅開徵案件之清查。
    (九)其他有關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
          、菸酒稅徵收業務之處理。
  三、劃解退稅股:
    (一)退稅作業之擬訂及執行。
    (二)有關公庫代收稅款報表編製之輔導及催報。
    (三)各項稅款劃解科目之審核及辦理轉正。
    (四)外縣市代收稅款之解繳及代收外縣市稅款之處理。
    (五)各項稅捐徵收狀況之統計。
    (六)退稅款項之核發及寄送。
    (七)已兌領退稅憑單之處理。
    (八)分局、稽徵所有關退稅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退稅業務之處理。
  四、欠稅清理股:
    (一)欠稅清理業務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欠繳罰鍰摯發債權憑證案件之查報財產及清理。
    (三)限制出境案件之管制及處理。
    (四)遺產稅、贈與稅、外僑綜合所得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等欠
          稅案件之移送執行保全、執行憑證保管、清理。
    (五)遺產及贈與稅繳清證明書之核發。
    (六)債權登記及參與分配。
    (七)分局、稽徵所有關欠稅清理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八)逾核課、逾徵收期間稅款註銷事項。
    (九)其他有關欠稅清理業務之處理。
  五、執行一股:
    (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配合辦理滯納及罰鍰案
          件之執行。
    (二)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執行作業之管制。
    (三)執行績效之統計。
    (四)現金、支票、郵政劃撥、郵政匯票、電匯等方式繳納滯納稅款
          及罰鍰案件之處理。
    (五)配合行政執行處辦理財產之查封及拍賣等事項。
    (六)受理現金繳納海關稅款及罰鍰執行案款暨個案協助偏遠地區之
          引導執行。
    (七)鉅額欠稅案件之專案追查。
    (八)配合執行事項之規劃及管制。
    (九)其他有關執行事項之處理。
  六、執行二股
    (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行政執行處配合辦理滯納及罰鍰案
          件之執行。
    (二)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執行作業之管制。
    (三)執行績效之統計。
    (四)現金、支票、郵政劃撥、郵政匯票、電匯等方式繳納滯納稅款
          及罰鍰案件之處理。
    (五)配合行政執行處辦理財產之查封及拍賣等事項。
    (六)受理現金繳納海關稅款及罰鍰執行案款暨個案協助偏遠地區之
          引導執行。
    (七)鉅額欠稅案件之專案追查。
    (八)配合執行事項之規劃及管制。
    (九)其他有關執行事項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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