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二科掌理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之調查、核定及相關行政等
事宜。分設七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執行業務股:
(一)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年度審查作業計畫之
擬訂及執行。
(二)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業務收入實地訪查作
業之擬訂及執行。
(三)執行業務者書面審查標準之擬訂。
(四)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準之調查及擬訂。
(五)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更正註銷案件之核簽
。
二、個案調查股:
(一)個案調查作業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其他專案案件之審查及核簽。
三、行政扣繳股:
(一)分局、稽徵所綜合所得稅稽徵審查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審查注意事項之擬訂。
(三)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業務及其法令疑義之請釋及
解答。
(四)分局、稽徵所扣繳稅款責任目標之編配及督導。
(五)扣繳檢查業務之規劃及考核。
(六)綜合所得稅減免案件之審查。
(七)一般租金標準與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之擬訂。
(八)分局、稽徵所強制歸戶作業計畫之擬訂及考核。
(九)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查核業務之規劃及考核。
(十)其他有關綜合所得稅稽徵業務之處理。
四、遺產稅一、二股:
(一)遺產稅申報及逾期未申報案件之調查、核定。
(二)遺產稅核定案件申請更正之審查。
(三)遺產捐贈不計入遺產總額、農業用地核准全額扣除案件之列管
及追查。
(四)遺產稅櫃臺作業。
(五)其他有關遺產稅稽徵業務之處理。
五、贈與稅股:
(一)贈與稅申報案件及逾期未申報案件之調查、核定。
(二)農業用地不計入贈與總額案件之列管及追查。
(三)贈與稅核定案件申請更正、撤銷之審查。
(四)贈與稅櫃臺作業。
(五)其他有關贈與稅稽徵業務之處理。
六、管制股:
(一)審查案件之分案、派查。
(二)派查案件之稽催及管制。
(三)審查案件相關帳簿、憑證之檢收及發還。
(四)公文之收發及管制。
(五)績效統計。
(六)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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