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

條文關聯

國際財政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租稅協定、關務協定、財政合作協定之洽簽、訂定、修正、終止及解
    釋。
二、租稅協定相關法規訂定、修正及廢止之研擬。
三、租稅協定適用爭議之解決及資訊交換之執行。
四、國際財政組織、國際租稅組織、國際關務組織、多邊開發銀行及其相
    關會議之處理。
五、國際財政資訊之蒐集及制度之研究。
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有關前五款業務之辦理。
七、其他有關國際財政事項。
〔立法理由〕
一、第四款增列「多邊開發銀行」,修正理由同第五條說明第一點。
二、序言、其餘各款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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