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條文關聯

  會計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徵課會計月報表之彙報。
  二、稅課收入之統計、分析。
  三、歲入、歲出概算之籌編及決算之擬編。
  四、歲入、歲出預算之分配、執行。
  五、歲入類及經費類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簿籍之記載、整理、核結,
      會計報告之編報及原始憑證之送審。
  六、內部審核之執行及績效報告之編製。
  七、其他有關徵課會計、歲計、會計、統計事項及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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